*由學校團體報名98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應屆畢業生及已通過93至97學年度登記資格審查之考生無需辦理登記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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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學力類別 |
應繳證件 |
| 1 |
高職、五專或進修學校應屆畢業 |
蓋有每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
| 2 |
高中職、五專或進修學校畢業 |
畢業證書影本 |
| 3 |
高中職或五專肄業 1.修滿高中職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離校或休學二年以上 2.修滿高中職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3.修滿高中職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 4.修滿五專三年級下學期,離校或休學一年以上 5.修滿五專四年級以上學期或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 |
修業、轉學或休學證明書 (附歷年成績單) 影本 |
| 4 |
高中職進修補習學校結業 |
結業證明書影本 |
| 5 |
各高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
自學進修(或其他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 |
| 6 |
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
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 |
| 7 |
具丙級技術士資格且工作五年以上 |
丙級技術士證影本、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 8 |
具乙級技術士資格且工作二年以上 |
乙級技術士證影本、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
| 9 |
具甲級技術士資格 |
甲級技術士證影本 |
| 10 |
大陸高級中學畢業之臺灣地區人民或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籍者 |
大陸公證處公證正本,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及教育部辦公室或戶籍所在地教育局檢覈採認之學力證明文件影本 |
| 11 |
大陸高級中學應屆畢業 |
切結書正本(切結註冊時繳交完成認證之學力證件) |
| 12 |
修業年限等同國內高中二年級以上之國外高級中學畢業 |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畢業證件影本、護照(註明中英文姓名頁)影本 |
| 13 |
1.於國外高中及專科學校就讀,其修業年限達國內學力規定者 2.國外高中應屆畢業或英制大學預科一年級以上 |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成績單及修業證明文件影本、護照(註明中英文姓名頁)影本 |
| 14 |
空中大學選修生修畢40學分以上, 或年滿22歲且修習教育部認可之非正規教育課程達40學分 |
學分證明書影本 |
| 15 |
其他符合「登記及入學資格」所列之同等學力 |
相關學力證明文件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