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學校團體報名101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之應屆畢業生已通過93至100學年度登記資格審查之考生無需辦理登記資格審查

項次

學力類別

應繳證件

1

高中職、五專或進修學校畢業

畢業證書影本

2

高職、五專或進修學校應屆畢業

蓋有每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或歷年成績單

3

高中職肄業

1. 僅未修習最後一年,休學、退學或重讀兩年以上

2. 修滿最後一年上學期,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3.修滿規定年限後,因故未能畢業

歷年成績單影本,或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轉學或休學證明書影本

4

五專肄業

1.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休學或退學一年以上

2. 修讀四或五年級或修滿規定年限

附歷年成績單之修業、轉學或休學證明書影本

5

高中職進修補習學校結業

結業證明書影本

6

各高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及格

自學進修(或其他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

7

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考試及格證明書影本

8

具丙級技術士資格且工作五年以上

丙級技術士證影本、五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9

具乙級技術士資格且工作二年以上

乙級技術士證影本、二年以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10

具甲級技術士資格

甲級技術士證影本

11

大陸高級中學畢業

經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採認之學力證明文件影本

12

大陸高級中學應屆畢業

在學證明及切結書正本(切結註冊時繳交完成認證之學力證件)

13

1.國外或港澳地區高級中學畢業
2.國外高中肄業,且修業年限達國內同等學力規定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學力證明文件影本、護照(註明中英文姓名頁)影本

14 1.國外高中應屆畢業或英制大學預科一年級以上

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修業證明文件附成績單影本、護照(註明中英文姓名頁)影本、切結書正本

15

年滿22歲且修習「登記及入學資格」規定之不同科目課程累計達40學分以上

學分證明書影本

16

其他符合「登記及入學資格」所列之同等學力

相關學力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