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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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及入學資格 |
請參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登記及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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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學生可是我想重考,是否須先辦理休學 |
報考指定科目考試時,不需辦理休學,但錄取後欲報到註冊時,請與錄取學校及原學校確認學籍相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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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該如何參與七月指定科目考試的分發入學 |
1.您必須向大考中心報名指定科目考試;
2.並向本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辦理「登記分發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始具備大學指考分發資格。詳請參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登記分發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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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分發相關證明文件審查」注意事項 |
學校團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及已通過93-106學力證明文件審查之考生,免作107學年學力證明文件審查。除此之外,均應繳交學力證明文件辦理審查。
凡以特種生身分登記者,均須繳交特種生身分證明文件,逾期未提出申請者一律視為普通生。
申請辦法詳請見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登記分發及入學資格」及「登記分發相關證明文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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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其他招生管道錄取之學生,是否可以再參加登記分發 |
通過登記資格審查,且不具有「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大學特殊選才招生、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甄選、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及技優入學、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身心障礙生甄試、運動績優甄審甄試、師資保送甄試及醫事人員養成計畫、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等錄取資格之考生」(以下簡稱符合登記資格者),得依據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辦法,照其意願及考試成績參與登記及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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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登記志願系統 |
您可觀看107學年度招生說明、登記分發志願系統教學影片,或請參閱登記分發相關資訊「登記志願操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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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機版、登記志願系統常見問題排除 |
請參閱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Q&A」或「附錄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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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登記志願之網路ATM繳費 |
請按此開啟操作說明。
若ATM繳款無法成功,請與您發卡銀行確認金融卡是否具轉帳功能,或請檢查繳款帳號等資料是否無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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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放榜結果與落點分析結果不同 |
落點分析是補教相關機構依據往年資料做出來的參考資料。
依校系採計方法及個人志願選填方式不同,會影響考生上榜校系。請參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簡章「分發程序」或於線上榜單查詢之「分發結果說明系統」確認分數之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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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榜後為何我沒有收到錄取通知 |
考生可經由本會網站或各媒體查詢。錄取通知由各錄取學校寄發,分發會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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